1947年土地斗争于农民的广泛运动

2009-10-25 02:52:5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1947年土地斗争于农民的广泛运动

1947年土地斗争于农民的广泛运动

 五四指示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转变,决定将党在 问题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 通过开展清算斗争等,到1947年下半年,解放区即有2/3的地区基本上实际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

“五四指示”是在复杂的斗争形势下制定的。当时,全面内战尚未爆发,国共关系尚未破裂,在农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下,我党必须对土地政策作重要的改变,但“不是全部改变”。同时,原来的减租政策“并没有完全废止”。1947年8月20日,刘少奇在全国土地会议上曾讲到了“五四指示”产生的历史背景。刘少〖KG*9〗奇说:“当时是和平要破坏,内战要爆发,和平似乎还可能争取,我们没有放弃争取暂时和平的企图,但同时用极大的力量,甚至用全力准备战争。所以当时的方针是争取和平,准备战争”,“为了既不脱离全国广大群众,又能满足解放区群众要求,二者都照顾,使和平与土地改革结合起来,结果就产生了‘五四指示’”。 1946年3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着重讨论时局和对策。在会议讨论减租运动和解决土地问题时,任弼时指出,在彻底减租清算的名义下,克服某些过火斗争现象,争取今年内基本上解决农民的土地要求,这“对于巩固解放区是一个重要步骤”。毛泽东说,国民党不能解决土地问题,所以民不聊生。这方面正是我们的长处,现在有了解决的可能,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之后,中央即起草了一个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电。3月31日,毛泽东致信胡乔木:“起草了一个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电,请你到少奇同志处拿了看一看,请你清出一九四二年中央关于土地政策的决定(即1942年1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政策的决定》——引者注)加以审查,看其中是否有现时已不适用之处,列举告我为盼。”
转自:军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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