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建立了定期的征兵、退伍制度。195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进行义务兵退伍工作 。义务兵退伍时,由部队进行教育,动员他们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参加民兵,履行服预备役的义务,随时准备响应国家征召,重返部队。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对退伍军人给予妥善安置。


11月22日,退伍老兵向哨位敬军礼。

11月22日,来自河北保定的老兵麻志鹏在敬最后一个军礼时,流下难舍的泪水。

11月23日,武警天安门警卫支队即将退伍的400多名官兵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参加升旗仪式,最后一次以军人的身份向国旗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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